總統公布刑法修正條文,酒駕法辦標準的酒測值下修為零點廿五,只要超標,至少應判處兩個月以上有期徒刑,並且不可易科罰金。基層交通警員指出,幾乎只要喝酒開車就一定達到開罰的標準。

總統公布刑法修正條文,酒駕法辦標準的酒測值下修為零點廿五,只要超標,至少應判處兩個月以上有期徒刑,並且不可易科罰金。基層交通警員指出,幾乎只要喝酒開車就一定達到開罰的標準。(彭清仁報導) 由於國內酒駕問題嚴重,酒後駕車幾乎成為全民公敵,立法院五月卅一日三讀通過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修正草案,經總統公布,並從今天起開始實施,警政署也配合政策,今天將全國同步大執法,嚴格取締酒後駕車。而新的修正條文中,過去酒測值達零點五五毫克,才構成公共危險,但新法已下修為零點二五毫克。如果酒測值達零點一五毫克,並未達零點二五毫克,則是可處一萬五千元到九萬元的罰款,由於罰責相當重,酒測值標準低,基層警員指出,幾乎是只要喝酒開車或是騎車,只要攔檢就一定中獎,也籲請汽機車駕駛人,千萬不要心存僥倖。 而法界人士則是指出,酒駕的標準值下修最大的意義,簡而言之,就是將酒駕的民眾定義是罪犯!過去有白領階級酒駕被查獲移送,可以大聲向警員嗆聲只是酒後駕車,不應該上手銬,或是當成人犯。不過隨著酒駕酒測值下修,以及刑責加重,酒駕民眾的刑責,與暴力犯罪已沒有什麼不同,酒駕撞傷人最重可判處七年徒刑;一旦致人於死,可處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的徒刑。因此汽機車駕駛人無論如何,千萬不要喝酒開車以免觸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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